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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地區的香品無論進口或在台的重新包裝,有多種包裝重量。如預估算每包香粉的使用次數,除考量包裝淨重外,也需考量香粉的易燃性。


在此,先以格主常用之松柏粉為計算參考標的,以計算每600公克可燃點多少次!?

一、以食品材枓行之國際標準匙器,有一大匙及一茶匙兩類標準匙器,其內裝量較適用於日常所需用量。

二、一大匙約15g,一茶匙約5g。

1 Tbs (大匙) = 14.79 ml (一般當作15g)

1 Tsp (茶匙) = 4.93 ml (一般當作5g)

三、以松柏粉之中細粒粉狀包裝,一大匙約15g約可燃點10~15分鐘,一茶匙約5g約可燃5~10分鐘。

四、燃點方式可以標準匙器一平匙後,放入爐器中,形成一尖錐山型。可放入爐器後,以標準匙器攤成扇狀圓平狀,但請勿壓實造成接觸空氣面不足,無法全燃。

五、以一台斤裝600g之包裝,換算

600/15(一大匙量)=40匙量,每匙量可燃點10~15分鐘

600/5(一茶匙量)=120匙量,每匙量可燃點5~10分鐘

六、以每日兩次之使用次數,換算

600/15(一大匙量)=40匙量,約20個日歷天

600/5(一茶匙量)=120匙量,約60個日歷天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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